部门职责
1.负责制定招租经营方案,配合学校完成公开招租工作;
2.负责制定(修订)房屋出租出借日常管理实施细则,建立合同台账;
3.负责出租出借房屋的日常管理、合法合规管理及监督检查;
4.负责和承租(借)方签订安全责任书,负责委托管理房屋的治安消防等安全管理工作;
5.负责向基建处提交新增房屋出租出借申请;
6.负责对租赁合同、安全责任书、租金收缴情况等在信息系统内的维护,对房屋出租出借各类信息实施动态管理;
7.负责监管审批承租(借)方的装修改造行为;
8.配合国资处向学校及上级部门报批报备房屋出租出借事项;
9.负责委托管理房屋租金的收缴工作,按照租赁合同按时足额催缴租金。定期向国资处和基建处提交租金应收实收情况表;
10.协助财务审计部做好履约保证金或风险抵押金的收取、管理和退还,负责办理房屋相关赔偿审批手续;
11.负责收取、转递委托管理房屋承租(借)方提交的各类材料;
12.负责处理师生对承租(借)方的投诉,负责处理因自身管理同承租(借)人之间产生的法律纠纷;
13.督促承租(借)方发挥服务育人的功能;
14.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。
副主任:周乘旭(主持工作) 83885130
成员:
文昌校区:张晓龙 张孟雨 电话:0516-83885083
南湖校区: 宋亚波 电话:0516-83885130